※ 穩壓器的選型原則
答:1.純阻性負載(白熾燈、電阻絲等):按大于1.1~1.3倍負載總功率選穩壓器容量;
2.感性、容性負載(電機、熒光燈具、空調等):按大于2.5~3倍負載總功率選穩壓器容量。
※ 漏電保護器分級安裝的漏電保護特性的配合的選型原則
答:1.用于單臺用電設備時,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應不小于正常運行實測泄漏電流的4倍;
2.配電線路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應不小于正常動行實測泄漏電流的2.5倍,同時還應滿足其中泄漏電流最大的一臺設備正常運行泄漏電流的4倍;
3.用于全網保護時,動作電流應不小于實測泄漏電流的2倍。
※ 漏電保護器不同剩余動作電流的選用
答:1.額定剩余電流為30mA及以下的漏電保護器,用于對直接接觸及TT系統的保護;及不直接接 觸、IT中性線不接地系統和安全條件(如建筑工地、游泳池等)的保護;
2.額定剩余動作電流為50mA及以上的漏電保護器,用于對非直接接觸及TT系統及防止火災的保護;
3.配置選擇性保護時應保證除對非直接接觸及TT系統可保護外,還能對下級裝有30mA的漏電 保護系統作選擇性保護。僅隔離事故電路,其它電路仍應保證繼續供電。
※ 隔離器、刀開關的選型原則
答:1.隔離器額定絕緣電壓和額定工作電壓不低于線路的相應數據,額定工作電流不小于線路的計算電流;
2.當要求有通斷能力時,須選用具備相應額定通斷能力的隔離器,應考慮其接通和分斷過程中的電流特性(如起動電流、起動時間等);3.隔離器需進行短路性能校驗,以保證其具體安裝位置上的預期短路電流不超過電器的額定短時耐受電流(當電路中有短路保護器時可為額定極限短路電流); 4.熔斷器組合電器還要考慮熔斷器的特點。
※ 斷路器的選型原則
答:1.額定工作電壓和電流應分別不低于線路、設備的正常工作電壓和電流或計算電流;
2.長延時脫扣器整定電流應大于或等于線路的計算負載電流,可按計算負載電流的1~1.1倍確定,同時應不大于線路導體長期允許電流的0.8~1倍;
3.瞬時或短延時脫扣器的整定電流應大于線路尖峰電流。配電斷路器可按不低于尖峰電流的1.35倍的原則確定,電動機保護電路當動作時間大于0.02S時可按不低于1.35倍起動電流的原則確定,如果動作時間小于0.02S,則應增加為不低于起動電流的1.7~2倍;
4.額定短路分斷能力和額定短路按通能力應不低于其安裝位置上的預期短路電流。
※ 接觸器的選型原則
答:1.三相交流系統中一般選用三極接觸器,當多級起動或需要同時控制中性線時,則選用四極交流接觸器。
2.單相交流和直流系統中則常兩極或三極并聯使用。
3.一般場合下,選用空氣電磁式接觸器;易燃易爆場合應選用防爆型及真空接觸器等。
4.接觸器的額定工作電壓、電流、通斷能力和耐受過載電流能力應高于主電路的參數。
5.接觸器的線圈電壓應按選定的控制電路電壓確定。
6.輔助觸頭種類、數量和組合形式一般根據系統要求確定,同時注意輔助觸頭的通斷能力和其它額定參數滿足控制回路要求。